罗莎不愧是个身经百战的铁娘子,这么混乱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着冷静,虽然她的冷静,让她显得是格外的不近人情,可是麦克和珍妮却也不得不承认,她这个时候的选择是正确的。
麦克也不再废话,毕竟他是军人出身,经历过战场,这样的生离死别也见得多了,所以有了罗莎的指挥,他就不在犹豫。
回身简单的处理了一下尸体,其实也就是把那几个尸体身上的证件什么的搜集一下,然后就直接上了后面的两辆车。
这两辆车其中一辆是和美国官方特工一样喜欢开的雪弗兰suv,还有一辆是一辆克莱斯勒的大捷龙面包车。
两辆车很快就撞开了前面的拦截车辆,然后驶入了远处的茫茫黑夜当中,也就在他们驶离现场的时候,他们就先后看到了数辆闪着警灯的警车,从他们的旁边是呼啸而过,这时候车上所有的人,不由得都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暗叹罗莎的抉择够果断,而且是正确的。
刚刚如果他们要是再在那现场,多耽误几秒钟,那他们可能就要被这些警察给堵住了。
要知道美国的警察可不是吃素的,虽然他们当中很多人并不是专业的军人出身,可这些人的战斗素质并不差,而且武器装备也非常的到位。
这里是纽约,是美国人最重视的地方,也是警力最密集的地方,如果被这些警察给堵住,他们就算够凶悍,可人家分分钟也能调来swat特警和直升飞机,如果真的到哪一步的话,那大家就只有束手就擒了。
如果那样的话,最后的结果就是死定了,还好他们提前冲了出来。
不过虽然大家心里,有着一种逃出生天的喜悦,可是很快就没多少人能高兴的起来了,因为就这么短短一天的功夫,他们就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感受。
昨天白天的时候,他们还是代表大英帝国军情六处的精英,可是一个晚上过后,他们就成了到处躲藏的丧家之犬,不光是要面临美国警方和fbi的追杀,甚至就连他们原本效力的单位,估计这次也不会放过他们,因为这次他们闯的祸实在是太大了。
至于今后大家到底能不能活下去,都不好说。
所以两辆车上的人,都陷入了一阵沉默,而且大家谁也没说话,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
前面开路的是麦克,他在纽约地区驻扎的时间比较久,所以对纽约的情况非常熟悉,过了布鲁克林大桥之后,他就带着大家直接穿过了布鲁克林区,然后直接来到了皇后区的法拉盛,这条路是最快的逃离纽约,去往新泽西的路线,如果要是在绕一绕的话,很有可能美国警方就会反应过来,在纽约市的出口设置路障了。
也就是半个多小时之后,他们终于是进入了新泽西的地界,这时候大家才是彻底的松了口气。
昨天他们可是在纽约闯了弥天大祸,纽约的警察,这时候肯定是掘地三尺的在寻找他们,而到了新泽西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新泽西就相当于国内的徽省差不多,地方不大,人口却非常的密集,而这个州有很多人,其实都是在纽约工作的,就和徽省的人到浦海去打工差不多一个概念。
而且这个州也是美国诸多州里面,对纽约怨念最深的一个州,毕竟他们的人都到纽约去打工了,但是却还受着纽约的歧视,大家心里又如何能服气?
所以这个州的执法系统,和纽约的执法系统,可是出了名的不对路,一般纽约那边有什么需要他们配合的工作的时候,这里的家伙就会推三阻四,口头上答应的挺好,可是办事的时候,却会一个劲的给你磨洋工。
这样一来,就非常方便罗莎他们的逃脱了。
终于在天空开始蒙蒙泛亮的时候,罗莎他们的车队到了纽瓦克,虽然并不像停留,但是罗莎还是让两辆车,在一辆麦当劳餐厅停了下来,先是让大家吃点早餐,然后又让麦克他们去再找两辆车过来,这两辆车,之前在纽约露过面,说不定已经被人盯上了,已经不适合在上路了。
还有大家的装扮,也不太合适了,尤其是麦克他们几个,浑身都是战斗装备,你总不能穿着这一身去跑路。
麦克他们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大家就有了分工,很快珍妮就带着几个队员去偷车了,她懂电脑技术,解码电子车锁,还是很轻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