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议和离(1 / 2)

锦堂香事 浣若君 3290 字 2个月前

陈淮安进正房的时候,嘉利和嘉雨两个已经去学堂了,只有一个齐梅坐在炕上,见陈淮安进来,伸着双手道“我的乖儿,今儿你准备往那玩去”

齐梅娘家是渭河县有名的大地主,家里良田千倾,还养着走西口的驼队,嫁给陈杭算是低嫁。

所以便陈杭是个朝奉郎,在儿子们跟前做足了威严,在这个妻子面前却轻易不敢发声,再婆婆分在陈杭的大哥陈进跟前儿,齐梅在这家里一人独大惯了,平日没事儿炕都不肯下,就坐在炕上,指着窗子外面两个儿媳妇替自己干活儿。

齐梅自己又偏疼陈淮安,每日都要塞几个银角子给他,让他出去请朋友们吃饭,惯的久了,就惯出陈淮安个不爱上学堂的毛病来,这不,自打陈淮安记事以来,就一直在外面鬼混。

“也不去哪儿,我想跟锦棠两个和离,您收拾收拾,把她那份子嫁妆给还回去。”陈淮安道。

齐梅顿时笑僵在脸上“淮安,就算挑遍整个渭河县,锦棠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休了她,再从那儿给你找娇女子去”

陈淮安愣了愣,未说话。

锦棠确实漂亮,她的面相,说难听点儿,生的就跟只狐狸一样,瓜子脸儿水杏眼,不说面相,就说在床上,那身条儿不瘦不胖,软和的像一团面一样,陈淮安记得自己年青的时候,只要好说歹说能把她哄压到床上,一夜不来个三回五回都不知足。

可经过上辈子他算是明白了,过日子不止床上那点子事儿,俩个人要是脾气不投,一个深恨着一个,那日子就没法过下去。

因他上辈子三天两头子的也在吵和离,齐氏倒也不放在心上,转身从掖下的银袋里掏巴掏巴,再多掏了一角儿银子出来丢给了儿子。

“出去找人吃吃酒,聊上几句再敞一敞,回来就什么气儿都没了,快去吧。”说着,齐梅埋头,又去做自己的绣活儿了。

陈淮安接过那角银子,忽而心头一动“娘,这银子打哪儿来的”

齐梅略有些不自然的挑了挑眉“哪来的,你外婆给的呗,她就希疼你生的俊,回回给了银角子,只叫我拿给你用。”

陈淮安接过银角子,转身出了门。

其实不然。

上辈子到京城认了亲爹后,陈淮安跟生母聊过,记得生母陆宝娟说自己因故不能养他,心中有愧,就每隔半年就会从京城寄银票到秦州,算是给他的贴补体已。

所以,齐梅给他的钱,其实是他生母陆宝娟给的。

以上辈子十年权臣,五年内阁辅臣的辣眼,陈淮安当然早就明白了齐氏为何刻意隐瞒银子的来历,又为何非得劝着他出去吃酒了。

但毕竟从小到大齐梅都对他格外的疼爱,妇人的那点小心思而已,闹不起什么风浪来,陈淮安也不说什么,接过银子便转身出了门。

他没有像平常一样出门吃酒,反而是进了书房,重新捞起那本论语便翻了起来。

他自幼聪颖,但考试却回回落第,便那个秀才,还是陈杭跟考官是同年,最后放水让他过的,渐渐的他也就对读书生了反感,这些考科举八股文的书,只要多看上一眼就头疼。

吟风作对也不过闲过时间而已。生身为男子,就都有一颗干一番大事业的心,所以在知道生父位居高位以后,陈淮安立刻投身官场,开始了他长达十二年的舞权弄柄生涯。

重新睁开眼睛,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重来一次,对于自己的人生也还没有规划,翻开一本论语来

十五而致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他死在三十二岁,正当而立之年。从京城到幽州,从大权在握高高在上,到那间闷热的打铁屋,至死时,他看透了太多人,太多事,重活一世,才发现论语中所讲的,果真才是真理。

将本论语轻轻搁在桌上,陈淮安又捡起了本中庸,重活一回,才发现这上辈子他所厌弃的,反感的,这些书本里的每一字每一句,才真真是警言良语。

一巴掌拍在脸上,陈淮安心说,上辈子死的实在不冤。只是罗锦棠死的也太冤了些,还有她脚上那双破了洞的鞋,可以清晰分明看见里面脚趾上的冻疮。

就在他们合离的时候,在她寄宿的客栈里,他去求她回家,她光着两只脚踢他的脸时,他除了生气恼怒,恨不能跳起来揍她两拳,也恨不能咬一口她那双洁白玉嫩的足儿,概因那双足儿着实生的惹人爱。

那双足是怎么会生的冻疮,又为何会穿着那样一双烂鞋去幽州找他,在他离开京城之后,到底把日子过成了什么样子

最可怕的莫过于彼此厌弃,还深知对方的底细。刚刚发现罗锦棠也回来的时候,陈淮安还妄图蒙混过关,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再往前推一步的,岂不知俩人对彼此恨的太深也太熟悉,不过一眼她就看穿了他。

遥想上辈子他从一个小生意人到最后入阁拜相,锦棠一路不离不弃,若非最后看到他养外室,孩子都五六岁了,是不会跟他和离的。

再想想临死之时,锦棠穿着件薄衣服,背着个小包裹儿,鞋上那一层层的补丁,虽说她曾当着皇帝的面差点扯掉他的耳朵,踩着他的脸让他抬不起头来,让整个京城的人都在茶余饭后笑话他,可最后她终究还是去看他了。

穷的身上打满补丁,脚上满是冻疮,终归还是应他一诺,去看他,给他收尸了。

陈淮安闭上眼睛默了片刻,便打算再劝劝锦棠,毕竟她那娘家也不是个好地方,回去还得吃苦受罪,倒不如先呆在齐家,二人慢慢计议谋出路的好。

正要出门,便听正房里齐氏一声唤“锦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