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人质(1)(2 / 2)

这是刚从军几天的莫小猫第一次面对敌人的枪口,莫小猫也知道那个丑男手中的小手枪的威力,大个子这几天得空就给他恶补国军各类武器装置,丑男手中的营级以上军官才有资格佩戴的勃朗宁1911小手枪也在其列。

1143口径,初速250公尺每秒的子弹能把自己的脑袋打成一颗烂西瓜,小猫现在还记得大个子给自己描述那把小手枪打鬼子脑袋,环着的双手猛然一分的恐怖场景。

想到这里,莫小猫还是忍不住有些颤抖,那可比他曾经端过的猎枪威力要大多了。

不过,在巨大的恐惧面前,莫小猫更记得胖子长官说过的一句话,身为军人,保家卫国就是军人的职责,坚守军人应尽之责身死亦在所不惜。保家卫国的概念莫小猫还不太懂,但他自己加入国军的理由他很清楚,杀鬼子为丧身于战火中的父亲报仇。而现在,保护纪长官,就是自己的职责,那是团座在分别时专门交待过的。

所以,初入军营没几天的莫小猫依旧坚定的站到了枪口前,因为军人的荣誉。

“咦,刘浪那个呆逼带的兵也是呆逼是吧!行,爷成全你。”朱元章不怒反笑,眼神现出一丝残忍,拇指用力扳开了手枪的保险。

越是敌人,越见不得对手的硬骨头,每个大反派的心思几乎都一样,必须看到对手跪舔,才能出胸中的一团恶气。

当然,能被认为正面的一方骨头必须硬到底,否则就是同流合污了。莫小猫的骨头比朱元章想象中还要硬,单薄的身子颤抖的更厉害,眼看就要被巨大的恐惧压崩溃,可偏偏就是不退,脚牢牢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朱元章,如果你认为打死我们两个有利于你出城,那你就别废话了,开枪吧!”纪雁雪冷冷的看了这个昔日同窗一眼,径直说道。

已经经历过血肉战场的纪雁雪明白,面对敌人的枪口,软弱只会成为敌人开心的调料,想要活,必须得先要不怕死。

纪雁雪不怕死,只是想到自己有可能马上就要死在丧心病狂的朱元章手下的时候,纪雁雪心里禁不住还有些淡淡的忧伤,还没来得及报胖子的救命之恩呢?

还有,刚才远远的看到混蛋胖子和那个身材高挑的陕西女人去谈事情了,听说,那个陕西女人二十五六岁还没结婚呢?

不得不说,女人的脑洞一向挺大的,自己都被人用枪指着了,纪雁雪脑袋里还竟然闪现出和这完全不搭边的东西。

也不知道还在得意中的朱元章知道之后会不会放弃挟持这个脑袋完全“坏掉”的女人质的打算。

反正,这就是女人,男人永远也不会懂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