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蜕变(2 / 2)

缅北:致命诱饵 千臣 1272 字 3个月前

“唐庆,你在这里说什么绕口令呢?

我怎么听不懂?”

“那我就让你先来认识认识我吧!

我在国内收了五条人命,才跑到缅北来的。”

“什么?

你在国内收了五条命?

不是在缅北收的吗?”

我大惊,国内可是法治社会,他怎么可能收了五条人命?

“这里?

呵!

这里过我手的人命,怎么可能只有五条?

就连小慕达手里的人命,也不止五条!”

我再次沉默,这是炫耀的资本吗?

一群杀人狂魔!

唐庆没有理会我的沉默,沉思了片刻,缓缓开口说出自己的故事。

唐庆的童年也是不幸的,他和很多枭雄、大佬一样,游离在灰色和黑色之间。

他的父母早年离异,各自组成了新家庭,没有人管他。

他是被奶奶拉扯长大的。

上学那会儿,不爱学习,天天被老师骂,被同学奚落瞧不起。

后来他十六岁了,死活都不肯去学校,奶奶无奈只能给他办理的退学手续。

退学后的唐庆,偷了奶奶藏在枕头底下的五百块钱,想要去城市里闯荡,满脑子都是出人头地。

他本想出人头地,却被网吧里的游戏吸引了进去。

唐庆在网吧里,遇到了一伙索要钱财的小混混。他兜里仅剩下的十几块钱被抢走了,他还被拉进小胡同里,修理得鼻青脸肿。

每每想到这一幕,唐庆都怒不可遏。他不断地告诉自己,必须要想办法摆脱下等人的命运。

他是个刚进入社会,没有文化的青少年,想要摆脱命运,唯一的途径就是混黑社会。

这是他当时能想到的,最快的捷径。

他想要找个黑老大,给他当小弟。

但他不认识,找不到门路,只能在街上溜达,找口吃的糊弄肚子。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到两个街溜子说,想要跟老大混,就得有投名状,至少身上得沾点血。

想跟黑老大混,身上沾的血越多,就越受老大高看。

到时候,什么票子、房子、女子,那都不是问题。

那时候的小唐庆,一心梦想着能给奶奶换个大别墅。

为了能引起黑老大的重视,他必须要练出胆子,能随时要人命的胆子。否则,黑老大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唐庆想明白了这些,一咬牙,决定干了。

从此,唐庆开启了,自己魔鬼般的蜕变。

他当晚在水果摊上顺了把水果刀,半夜摸黑去了一家私人小旅馆。

小旅馆柜台里,男老板正在玩手机。老板娘抱着怀里,已经熟睡的小孩,靠坐在吧台旁的沙发上。

老板娘以为他是来住宿的,睨了他一眼,打着哈欠爱答不理。

唐庆二话没说,拿出自己顺来的水果刀,转向沙发上的老板娘,一刀捅进了她的喉咙。

老板娘喉咙溅出的热血,喷在怀里孩子的脸上,孩子惊醒啼哭。却被唐庆抽手一刀,捅进了心脏。

柜台外孩子的啼哭声戛然而止,引来男老板前来查看。

唐庆顺势解决了男老板,终结了一家三口的一生。